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環境空氣硫化氫等10種含硫化合物的測定罐采樣-預濃縮/氣相色譜法(征求意見稿)》,適用于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硫化氫、羰基硫、甲硫醇、乙硫醇、甲硫醚、二硫化碳、甲乙硫醚、噻吩、乙硫醚和二甲二硫等10種含硫化合物的測定。
1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硫化氫等10種含硫化合物的罐采樣-預濃縮/氣相色譜法。
本標準適用于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硫化氫、羰基硫、甲硫醇、乙硫醇、甲硫醚、二硫化碳、甲乙硫醚、噻吩、乙硫醚和二甲二硫等10種含硫化合物的測定。當取樣體積為400ml時,目標化合物的方法檢出限為0.09μg/m3~0.3μg/m3,測定下限為0.36μg/m3~1.2μg/m3,詳見附錄A。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標準,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標準,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廢止、修改、修訂的,新文件適用于本標準。
GB14554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HJ194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
HJ905惡臭污染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HJ/T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3方法原理
用全惰性化處理的真空采樣罐采集空氣樣品,經濃縮、熱解吸后,進入氣相色譜分離,用火焰光度檢測器(FPD)檢測,通過保留時間定性,外標法定量。
4干擾和消除
高濃度的其他種類揮發性有機物或其他含硫有機化合物影響目標化合物的測定時,可通過減少取樣量、稀釋樣品或使用其他高選擇性檢測器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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